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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评审规则
发布日期:2023-12-11 浏览次数: 字体:[ ]
一、总体要求
    作品评选秉承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;要求作品符合比赛主题,有独特的创作思路和符合年龄特点的表现形式;鼓励儿童表达自己的真实感悟;鼓励具有创意的表现形式。

二、评审细则
    (一)年龄组别
    小学低年级组(1-3年级)、小学高年级组(4-6年级)、初中组、高中组(含职高)。
    小学为5年制的地区,初中预备班可自行选择小学高年级组或初中组。集体创作作品以最大参赛学生年龄认定为对应组别。
    (二)评审等级
    本届比赛作品评审实行百分制,按绘画(含漫画、绘本)、书法(含篆刻、硬笔)、摄影、设计艺术(含数字美术、服装设计)、造型艺术(含雕塑、陶艺)分类,等级暨奖项设置为: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。
    (三)分类细则
    1. 绘画(含漫画、绘本)
    (1)创作立意:符合主题、健康向上;内容新颖、富于创意;
    (2)形式美感:构图;造型;色彩;媒材;(基于此四个维度进行评价)
    (3)年龄特点:符合适龄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特点。
    2. 书法(含篆刻、硬笔)
    (1)创作立意:符合主题、健康向上;内容新颖、富于创意;
    (2)形式美感:讲究笔法、章法、布局,形式内容和谐统一;作品整洁,书写清晰,美观大方;(硬笔作品要求书写规范)
    (3)年龄特点:符合适龄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特点。
    3. 摄影
    (1)创作立意:符合主题、健康向上;内容新颖、富于创意;
    (2)形式美感:曝光准确、构图严谨、层次分明等视觉效果;
    (3)年龄特点:符合适龄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特点。
    4. 设计艺术(含数字美术、服装设计)
    (1)创作立意:符合主题、健康向上;内容新颖、富于创意;
    (2)形式美感:构图;造型;色彩;数字美术主要创作过程须应用数字技术(具有数字创意特点元素,例如多图层,多种笔触效果,创意元素的缩放、移动、复制等);服装设计造型,色彩和材质搭配,设计图与服装作品对应关系;
    (3)年龄特点:符合适龄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特点。
    5. 造型艺术(含雕塑、陶艺)
    (1)创作立意:符合主题、健康向上;内容新颖、富于创意;
    (2)形式美感:造型;材料特性;陶艺作品釉色应用、烧制特色、工艺传承;雕塑作品三维立体特性,创意、制作;
    (3)年龄特点:符合适龄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特点
    (四)其他要求
    对国旗国徽、党旗党徽表达不规范的作品;违背公序良俗,展现血腥暴力引发观感不适的作品;明显跟风模仿日韩风格的作品;往届淘汰作品或参展的二次参赛作品,均取消参赛资格。

三、评奖比例及奖励办法
    (一)学生奖项设置
    获奖比例约为:一等奖5%~10%,二等奖10%~20%,三等奖20%~30%;向获奖学生颁发获奖证书。
    (二)组织单位奖项设置
    设优秀组织单位奖若干,向获奖单位颁发获奖证书。优秀组织单位获奖条件:组织100件以上参赛作品,单位获得优秀组织单位奖。
    (三)指导教师奖项设置
    设优秀指导教师奖,向优秀指导教师颁发获奖证书。优秀指导教师获奖条件:指导20件及以上参赛作品,并有5件及以上获奖作品可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。


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组委会

2023年12月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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